“为何?一个队同进同退,哪有什么带不带的说法?”曾易问道。
“若阵列野战,我自无二话。”军士说道:“可若攻拔敌营,山间厮斗,我跟着你,能活,兴许还能有斩获。”
“有牵挂了?”曾易低头喝汤,不让人看见他的表情。
军士沉默良久,道:“家里那位怀上了,我想活着回去,最好再赚点钱帛。”
曾易不语。
军士又叹道:“其实,当初抱着根木头在水中沉浮时,死不死对我来说已没那么可怕了。梁王救了我,这条命就是还给他又如何?我就想我的孩儿活下来,平平安安长大,哪怕不跟我姓。如果能带着几匹布回家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”
说最后一句话时,他的嘴角微微翘起,仿佛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一样。
“我执刀盾,你持枪,跟紧我,不要走远。”曾易突然说道。
“好。”军士满脸喜色。
“挺过这一仗,我等就能活。”曾易说道:“放心,打不了多久的。多打一个月,银枪军也得和咱们一起喝野菜汤,最迟七月就能班师。”
二人说话间,先吃罢早饭的部队已经收拾行囊,开始出发了。
浩浩荡荡近两万人,离开晋阳,直指石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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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晋军主力抵达晋阳后,阳曲等地便来了一场大撤退。
数日内,曾经满地的帐篷拆得一干二净,人丁、牛羊纷纷向北,越过石岭,抵达新兴,留下的只有纯粹的战士,一边牧马,一边监视晋阳方向。
从这一点来看,鲜卑人是会打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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