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宣传语里「檀总推荐读物」,我特麽推荐个鸡毛啊,笑死。
「让法务发个函说明一下吧,让他们注意一下GG用词,不要误导消费者。」
这事儿真计较确实能告对方,明晃晃的侵权行为,不过这年头这事儿挺多的,告他吧其实吃亏的是檀锦程自己,当当网规模是不小,再加上买书的人多多少少有点那啥文青气质。
不能说没有吧,但肯定有一大部分是当自己是文化人的,伱真去告他们了,给他带来流量不说,自己还名气受损。
文化人的事儿,能叫偷麽?对吧。
所以这事儿也只能是不了了之,犯不上,而且今后这样的情况肯定很多,你哪里告得过来,总不能跟某想一样搞个一推车,几万字的诉状去告普通商户吧。
2003:从外贸开始 456.第452章 带货效应(完整版)精彩评论( 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