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第一点很好理解,我就不解释了,且说那第二点……
我们都知道,在官场上,大贪官让小贪官去第一线敛财,然后他从小贪官收上来的钱里抽走大头,让小贪官喝点儿汤,这个是成立的。
为什么?
那当然不是因为他们信任彼此都是君子,更不是因为读书人就算贪污也讲究基本法,而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官僚系统足够稳定、牢固,他们这套贪污的流程也是经过时间检验、经久不衰的。
但这一套,换到一个不那么稳定的系统里,换成一群不那么可靠的人来执行,显然就不成立。
就比如一个卖盘的让一个瘾君子帮自己去银行取钱,说取回来之后我给你10%的跑腿费,你觉得他还回得来吗?
盖世双谐 第十九章 青莲之变(完整版)精彩评论( 則)